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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吸引、留住、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唐山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凤凰英才服务卡(以下简称"英才卡")是我市对特定重点人才集成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体现人才重要价值和业绩贡献的荣誉证件;是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的有效凭证。

第三条 凤凰英才服务卡按照服务对象层次类别;分为Ⅰ类卡和Ⅱ类卡;按人才层次分类界定。

第二章 服务对象

第四条 Ⅰ类卡适用于以下各类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 印度、韩国、以色列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 或 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等。

(二)B类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各分项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 计划”(含原“百人计划”)A、B 类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 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成就奖人选;中国政府“友谊奖” 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高端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国医大师;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世界知名大学校长;世界知名大学副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奖特等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第 1 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 3 位完成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前 3 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世界 500 强企业的二级公司总经理;世界 500 强企业的地区总部总经理;体育项目国家队主(总)教练;直接培养获得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冠军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冠军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获得奥运会项目的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在Nature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Nature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Science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Science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Cell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Cell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等。

(三)C类人才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人选;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燕赵学者”;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 3 位完成人;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 3 位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3 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 ;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燕赵友谊奖获得者;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 1 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获得者;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贡献奖;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中国500强企业职业经理人;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职业经理人等。

(四)D类人才

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百名科技型民营企业家支持项目入选者;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科技创新英才“双百双千”工程入选者;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获得者;“唐山工匠”称号获得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市科技进步特等奖;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凤凰友谊奖获得者等。

(五)E类人才

省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市乡村振兴优秀青年人才;管理期内的市“凤凰青年英才”称号获得者;市“凤凰友谊专家”称号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知名科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财经类高校财经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限毕业并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等。

第五条 Ⅱ卡适用于以下各类高层次人才:

(一)新引进的非“双一流”高校及“双一流”高校非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二)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第三章 服务项目

第六条 持Ⅰ类卡的人才可享受以下十二项服务;持Ⅱ类卡的人才可享受第四至第十一项服务。

(一)配偶随迁服务。引进持卡人才配偶愿意在唐就业;属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由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和国资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其他就业类型的;属地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二)子女入学服务。引进持卡人才子女来唐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根据其就学意愿;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确保持卡人才子女在5个工作日内入学;持卡人才子女在唐参加中考的;不受来唐时间限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医疗保健服务。持卡人才在唐山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就诊;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挂号费。每年免费为持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持卡人才健康档案。

(四)户籍管理服务。非唐山户籍持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申请落户我市;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户口迁入自有合法房屋、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的高层次人才集体户口统一管理;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五)出入境停居留服务。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提供服务。对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持卡人才;优先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人才签证);签证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在唐工作或长期居留的;优先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居留许可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优先申报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六)社会保险服务。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持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唐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

(七)住房保障服务。持卡人才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0万元;贷款额度的其他计算方式不变。暂无买房需求的持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至现有标准的2倍。

(八)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才在申办、变更企业登记、企业年报等业务时;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九)金融服务。在唐山范围内金融机构设立英才卡服务窗口;为持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开立账户、办理本外币业务、资金结算、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金融服务保障。

(十)交通旅游服务。持卡人才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和参观市管公办A级景区(仅含景区头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讲解、导游、索道、景区内交通及其他自费项目)。在唐山站、唐山北站、唐山机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含持卡人才随行人员)。公安部门开设绿色通道;优先为持卡人才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审验服务。

(十一)法律援助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持卡人可享受顾问团的免费法律咨询。为持卡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快速的公证法律服务。

(十二)公共文化服务。持卡人可在唐山市图书馆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并享受数字资源、文献检索等服务。本人凭卡在唐山大剧院购买指定剧目门票可享受九折优惠。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英才卡申报工作常年随时受理;随报随审随发。申办工作通过“唐山市凤凰英才卡申报平台”进行。

1.申报对象登录唐山人才网“唐山市凤凰英才卡申报平台”填报相关材料;进行网上预审。

2.预审通过后;按照属地、归口原则;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在凤凰英才卡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责成专人连同申报对象材料原件一并报市民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认定。

3.审核通过后制卡发卡;并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根据唐山市人才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情况;申报程序可进行相应调整。

第九条 英才卡服务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明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受理材料、办结时限和责任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民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大厅设立英才卡综合服务窗口;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依托本区域、本系统人才服务机构设立英才卡服务分窗口;负责本区域、本系统英才卡协调服务工作。

第五章 管理服务

第十条 英才卡仅限持卡人才本人使用;每三年复核一次;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条件申报取得的凤凰英才服务卡有效期5年;按全日制本科生条件申报取得的凤凰英才服务卡有效期3年。

第十一条 持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英才卡;终止享受相关服务项目:

1.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学术、业绩方面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批准延迟退休年龄的;

5.调离唐山工作或不再与唐山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

6.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宜持有英才卡的。

持卡人才有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提出意见;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用人单位故意隐瞒或不主动上报持卡人才上述动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该用人单位申报凤凰英才服务卡资格。有上述前3项规定情形的;注销后不得再申报凤凰英才服务卡。

第六章 组织推动

第十二条 英才卡服务制度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及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税局等有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英才卡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协调解决英才卡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地各单位的英才卡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第十四条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英才卡服务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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